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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玫瑰与白玫瑰六十一(第3页)

艾斯回了公爵府。

在给便宜老爹和府上的仆人下了暗示后,又神不知鬼不觉回到了圣域。

在前混沌神那里学习黑暗魔法之时,艾斯就想感慨了:黑暗魔法真万能。

只要有足够的献祭,几乎是无所不能的。

难怪被忌惮至此。

其中一种黑暗魔法可以通过献祭开辟一方混沌空间,而空间的入口除了主人其他人是看不见的,且必须经过主人允许才能进入,没有许可同样不能出去。

虽无法像空间戒指那样随身携带,但犹如一个安心的巢穴。

献祭的血肉越多,空间就越大。

艾斯将巢穴筑在了圣域里,就在他的房间下面。

他慢悠悠地走进自己的巢穴,发现猎物已经苏醒了。

“呀,你醒了。”

在这里,不需要任何伪装。

艾斯开心地露出獠牙。

尤尔乌斯是名佣兵,独来独往的孤狼。

从那个腐坏的地方逃出来后,外面几乎都是人类的地盘,总要适应人类社会,赚赚钱也是生活的一种。即便他既不需要进食,衣物等物质东西也可以靠抢。

不给自己找点事干,也太闲了。

所以尤尔乌斯当了雇佣兵。他也只会杀人劫货。

因为身份原因,常常变幻相貌和名字,所以作为雇佣兵的他并不出名,只能接点不痛不痒的小任务。

他讨厌出名,讨厌被关注,这样一直当条见不得光的虫豸也挺好。等哪天他活腻了,便自我了结在无人知晓的角落。

矮人瑞和不死妖是例外。

不死妖救过他,知晓他的真实身份。

瑞则是同类相吸吧。

但瑞并不清楚他的真面目和身份,只知他经常变换外貌身份。神奇的是即便他换了样貌,瑞也能很快认出他。这点很可怕。

其实除了雇佣兵,尤尔乌斯在人类社会摸爬滚打几年后,他培养了一个“爱好”,那就是探听消息,也因此慢慢成为了一个情报贩子。

这个来钱比杀人越货快多了。

于是,尤尔乌斯身兼两职,在人类社会悠闲养老。

他其实挺喜欢人类的。

寿命不过是他们的几分之一,创造力和生命力却远超其他所有种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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