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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章(第1页)
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  朗颂的心一点点的往下沉,他轻声呢喃道:“弟弟……”  孙谚识一点也没看出朗颂的异样,还郑重地重复:“嗯,弟弟。”  “嗯,”朗颂低头抿了抿嘴,干涩地说了一句“我走了”,匆匆下了楼。  孙谚识和朗月占着朗颂的床又睡了会儿,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才起床。  吃完早餐,孙谚识收到朗颂发来的消息,叮嘱他手上的擦伤要再去卫生院上一次药。  孙谚识莞尔一笑,朗颂的成熟、细心、体贴,让人总是忽略掉他的年龄。他想了想,把朗月捞进怀里,教朗月比“ok”的手势,两人比划了一番,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。  朗颂看着照片中举手比着ok的两人,嘴角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住。  小河端着盘子从旁经过,又退回一步偏头去看朗颂的手机,坏坏地打趣道:“恋爱了?”  朗颂不自在地收起手机,手搭在小河的后脖颈上迫使他转头,说道:“土豆丝你自己切?”  “别别别,颂哥,颂爷,帮我!”  孙谚识发完照片就带着朗月溜达着去了社区卫生院,隔着几米看到雷斌手里拿着两盒药从卫生院走了出来。  雷斌没看到他,径直穿过了马路。  孙谚识却看的很清楚,雷斌眼眶、嘴角青紫,颧骨的地方有一道划伤,行走起来似乎也不是很利索。  怎么回事?昨天在派出所的时候雷斌脸上没这么多伤,走路也昂首阔步很正常。  脑中灵光一闪,孙谚识猛然想起朗颂嘴角的伤。  昨天他被揍得恍恍惚惚的,但并没有失去意识,他明明记得朗颂赶去之后一直压着雷斌打,不曾吃到半点亏,怎么脸上突然多了块青紫?为什么雷斌脸上冷不丁多了几处伤?  孙谚识早上就半信半疑,这会儿算是明白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,他差点气笑了,想马上给朗颂打个电话过去问问,但转念一想又忍住了。  晚上,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朗颂当学徒的聚源楼吃晚饭。他来的次数太多,和老板已经很熟,有时来得巧还能跟着朗颂蹭一顿员工餐吃。  他今天故意在朗颂最忙的时间去,给朗月点了一盘她最喜欢的可乐鸡翅,让她慢慢啃。他吃完饭就一手托着腮,不动声色地观察朗颂。  小河把一托盘堆着高耸的餐碟交给朗颂,他接过时明显往下沉了沉。  有个客人喝多了,手臂一伸撞到了朗颂的后腰,他瑟缩了一下,眉心不禁皱了起来。  今天气温偏高,店里也是忙得热火朝天,朗颂大汗淋漓,身上却穿着一件长袖连帽衫不肯脱。  孙谚识哼笑一声,对朗月说:“我们都被你哥给骗了。”  朗月歪头,看懂了“你哥”的唇语,她以为谚爸爸在夸哥哥,裹了一圈酱的小嘴一咧,笑嘻嘻地不住点头。  孙谚识跟着笑:“乖宝,再等等,就快能听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了。”当然,还有很多不美好。他轻轻地弹了一下朗月的额头,“但你可以不用怕,你有两个男人保护你。”  吃完饭,孙谚识带着朗月先回家,朗颂擦擦手送他们到门口,叮嘱道:“骑车小心。”  孙谚识往他的腰瞄了一眼,问道:“你腰怎么了,刚才看你腰椎好像不利索。”  一点慌张从朗颂的眼底一闪而过,他眨了眨眼,道:“今天太忙了,腰有点酸。”  孙谚识意味深长地“哦——”了一声,没再说什么,载着朗月走了。  待孙谚识和朗月完全消失在长街霓虹之中,朗颂才忍不住“嘶”了一声,揉了揉灼痛发麻的后腰。  咬着牙强忍到九点终于下了班,朗颂骑着小电驴回了蓝楹巷,店门已经关了,雨搭下边的白炽灯开着。朗颂抬头看了一眼绕着灯泡扑闪的飞蛾,不禁笑了笑。  他打开店门把小电驴拖进了屋,刚迈进院子,脚步不由得一顿,因为孙谚识正倚着厨房的门框懒洋洋地坐着,嘴里还叼着根烟。  “怎么在这坐着?”朗颂问道,“我还以为你已经睡了。”  “院里空气好一点。”孙谚识叼着烟,“没睡,在等你呢。”  虽然知道这话没别的意思,朗颂的心脏还是不由自主地颤了颤。他抿了抿嘴,把车推进车棚,然后走到了孙谚识的面前,问道:“怎么又抽烟了?失眠睡不着吗?”  孙谚识抬眸看着朗颂,“咔嚓”一声咬断了手里的“烟”。  朗颂这才发现,孙谚识叼着的不是烟,而是一根饼干。  孙谚识站起来,把手里的饼干盒递给朗颂:“白巧克力味的,你吃不?”  朗颂犹豫了一下,还是接过了。  这时,孙谚识突然往车棚的方向指了一下,惊呼道:“那是什么!”  朗颂本能地转身,去查看,电光火石之间,孙谚识一把掀起了朗颂的衣服,借着厨房的灯光,他看到了朗颂后腰一大片可怖的青紫,还闻到了隐隐的药味。  朗颂感到后背一凉,立马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,他急忙转身扯下衣服,可是已经来不及了。  “怎么回事?”孙谚识双手抱臂,“还想瞒着我吗?”  “我——”朗颂心虚地低下头,“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。”  孙谚识冷哼:“什么时候摔的?在哪里摔的?有谁看到了?”他问一句就往前挪一点,两人几乎要头顶着头了。  朗颂本就是个不太会撒谎的人,况且两人隔着这么近的距离,就更使他慌乱起来,他支支吾吾地说:“没,不、不是摔的。”但仍旧是不肯把实话说出来。  孙谚识见他还是不肯老实交代,直截了当道:“今天我去换药碰见雷斌了——”  “你看见他了!”朗颂蓦然抬头,抓着孙谚识的肩膀,紧张地声调都变了,“他又找你茬了,碰你了?!”  朗颂强烈的反应将孙谚识吓了一跳,心跳突然加速,他不太自然地回避了朗颂的视线,轻咳一声:“没有,他没看到我,我只是看到他的脸上多了几处伤痕。”  朗颂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反应有点过激,他松了手,见已经瞒不过去了只好老实交代:“我昨天去找他了。”  孙谚识退了半步,挑起一边的眉梢:“你俩约架呢?”  朗颂不知该如何回答,他很少这么冲动鲁莽,也不是逞凶斗狠的人,如果昨天被打的是自己,为了息事宁人他会咬咬牙忍着。但那个躺在地上的人,那个受伤的人,那个被污蔑欺侮的人是孙谚识,所以不行。 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唐突,所以并不准备让孙谚识知道,昨晚两人赤手空拳搏斗,他一直小心护着自己的头脸,以免挂彩被发现。然而还是结实地挨了雷斌一拳,最后被发现了。  他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,心虚地低着头,几乎要将下巴抵在胸口:“对不起,我……”  道歉的话还没说完,便听到面前的人问:“赢了吗?”  朗颂不可思议地抬起头。  孙谚识眼含笑意,又问了一遍:“输了还是赢了?”  朗颂果断道:“赢了。”其实他没怎么打过架,没有雷斌那么经验丰富,但他胜在力气大、灵活,虽然受了点伤,但雷斌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。  “那就好,身上的伤看过没?”  朗颂老实回答:“看过了,都是皮外伤。”  孙谚识看着他,无奈地叹了口气:“以后别去了,受伤不值得。”他心里清楚朗颂是为了他出气,心里很感动,但他和雷斌之间积怨已久,用武力是无法解决的。而且雷斌这人阴晴不定,如果把他们两人的矛盾转嫁到朗颂身上,那朗颂以后就跟被蜱虫黏上似的,甩都甩不掉。  朗颂乖顺地点头:“以后不会了。”  两人一同上了楼,孙谚识让朗颂先去洗澡,而后自己才去洗。  他洗完澡穿上衣服才发现只带了裤子,t恤衫忘拿了,以前也时常忘拿,大大方方地赤着上半身回房再穿就行,让朗颂看到也并不觉得尴尬。但是性取向公开之后,心里便有了一点微妙的感觉。  孙谚识走出卫生间去挑廊看了一眼,还好下午他晾上去的几件衣服都没收,便拿了一件套上。  推开房门,一阵浓烈的药油味扑鼻而来。  朗颂歪坐在床上,艰难地给自己的后腰上药油,屋里没有镜子,一时找不准受伤的位置,听到开门声他慌忙扯下衣服。  孙谚识已经看到方才那幕,吸了吸鼻子走到床边道:“我帮你擦?”  内心一番挣扎,朗颂递上了药油:“谢谢。”  “你趴着。”孙谚识吩咐朗颂,看了看外包装上的说明,“要用力推开才行,可能有会有点疼。”  朗颂把衣服卷到了肩胛骨的位置,依言趴着:“没事,我不怕疼。”  孙谚识把药油倒在了伤处,刚才匆匆看了一眼,此刻完全暴露在灯光之下,才发现比他想象地还要严重。侧腰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一片紫红色,狰狞可怖,应该是脚踹的或者撞上了什么地方。  他手掌的擦伤还没好,便用小臂轻轻贴上朗颂的后腰慢慢推开,口中问道:“疼不?”  朗颂只觉得后腰一阵酥麻,手心脚心也麻,哪里还感觉得到疼。他把脸埋进枕头掩盖自己紊乱的呼吸,闷声道:“没事,不疼。”  两人都沉默下来,房间里很安静。  孙谚识稍稍加重了一点力道,继续揉按,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朗颂的后背上。  凸起的肩胛骨包裹在紧实的皮肉之下,脊柱沟像一条沟壑一般自上往下延伸,背阔肌、骶棘肌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。这是一具正当最好年龄,富有活力、生命力的漂亮肉体。  令人艳羡,也令人挪不开视线。  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开始不着边际,孙谚识敛了敛心神,尴尬地将视线落向别处,又替朗颂揉按了一会儿,才轻咳一声收回手,道:“好了。”吃醋  一周时间过去,孙谚识没接到卓历的电话,反而接到了谢霜语打来的电话。上次他们在车上交换了联系方式,但并未联系过。  谢霜语在电话里说想约他一起吃顿饭,恰好下午郑烨打来电话,说下了班过来把朗月接他家去玩,晚上再送回来,孙谚识抿嘴算了下,吃顿饭的时间绰绰有余,便应下了。他客气的说:“地点你定就行。”  挂了电话不多会儿,谢霜语就发来了地址,是一家挺有格调的连锁西餐厅。  孙谚识扬扬眉,回复了对方,旋即他锁了手机屏幕,拿来当镜子照了照自己。  头发又长了,因为嘴角的伤还没完全好,胡子也好两天没刮了,冒出了很长一截。要去吃饭肯定不能这么不修边幅,他看了眼时间,从抽屉里勾起钥匙,出门剪头发去了,回来后又把西装拿去干洗店熨了一下。  四点多时,他骑车去幼儿园接朗月。  今天是沈萍萍值岗陪送小朋友放学,她看到孙谚识后讶异地微微瞪大了眼睛。  孙谚识牵住朗月的手,客气地对沈萍萍道:“沈老师,辛苦了。”  沈苹苹的脸蓦然一红,她挥手和朗月告别,又低低地说:“孙老板,你现在很有一副好爸爸的样子,我们老师还有几位家长经常讨论你呢,说你是居家好男人。”  孙谚识笑了一下,承担接送任务的多数是奶奶或者妈妈,确实鲜少有男人接送孩子。但仅凭接送孩子这一件事,并不能断定一个男人是不是居家,是不是好男人。不过他也没反驳,笑了一下,大大方方承下了这夸赞。  沈苹苹见孙谚识转身欲走,又扬声叫住他:“孙老板!”  “沈老师,还有事吗?”  “不,没事。”沈苹苹羞赧地低下头,几乎是用气音在说,“我只是想说,你今天很帅。”  声音很轻,但孙谚识听得一清二楚,不由得一怔。  说来惭愧,他在感情这方面其实挺迟钝,往往要经过他人的提醒才能察觉某个人可能对他有点意思。  但沈苹苹不一样,她性格内向含蓄,但感情却很强烈、坦率,从不吝啬释放自己的好意,她没有直白地说过喜欢,可眼神中的爱慕几乎要溢出来,令人根本无法忽视,孙谚识想不察觉都难。  他用不太绅士的方式拒绝过一次,那段时间沈苹苹也收了心,也许是因为每天接送朗月,两人几乎每天都能见面的缘故,导致对方的小心收起的感情又似乎汹涌起来。  因为没法回应,孙谚识感觉到有点愧疚,又因为不知如何拒绝,有点苦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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